[NZWH] D37 ☂ 06/09 Thu. 又去應徵了 燒臘店-美味皇

本週已經是上班第二週了,上週工作21小時,本週工作16小時,工作時數比學生簽的一週20小時還少。付掉處理房租跟基本生活費,大概只剩...50元的儲蓄吧...

房東Sam好像很擔心我工作不順利,所以他看到不錯的招工消息都會通知我。昨天Sam看到一個燒臘店在徵前場人員,負責接訂單,跟廚房點說餐,有點類似中轉翻譯~還特地幫我問收不收打工度假的人,確認老闆說ok後,就趕緊叫我去面試,於是今天下班後,就散步過去面試。

進燒臘店時,想假裝我英文還不錯,所以跟櫃臺就說:
「I'm interview the part time job」
「你會說中文嗎?」老闆娘問
「會,我臺灣來的」(笑)

聊了一下工作內容,也談了薪資。這邊人的工作時間是11-22,每天11小時,一週6天,薪水$700。老闆娘說若我要依照法律規定,簽約、打稅拿最低工資的話,那就要扣除午餐、晚餐的吃飯時間,一小時,所以讓我做11-21,10小時,付9小時工資。我覺得頗合理,就同意了。

跟老闆娘拿了菜單回來備,約定下週二11點試工,希望一切順利!
多一份工作,多一份機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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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跟Polly聊了一下工作,燒臘店老闆娘願意給我全職,一週工作40小時,但那邊只能合法工作3個月。日式快餐店,說可以給我做6個月,但是那邊現在員工好多,排班時數都好短。而且燒臘店的工作,只要接訂單、端盤子,聽起來比較快餐店輕鬆許多。在想要不要辭了快餐店,直接去燒臘店做全職,好好賺他3個月,3個月之後,要轉under table 再另外跟老闆談。 

Polly說:「你現在時數少很正常,因為你是新人,什麼都不會,要為以後著想。我現在工作的酒吧,以前一週只給我6小時,我也這樣做了半年~我建議你兩邊都當兼差,留著當備胎比較好,畢竟快餐店可以簽6個月很不錯。」

算了一下自己的薪資,若一小時15.25 扣除 10.5% 稅金 ,領現金就是一小時13.64,萬一在燒臘店工作超過3個月,還想繼續做下去,可能跟老闆娘談,改成領現金吧~如果她也願意的話。(前提是拿到工作阿!)

總之,先把這份工作拿下來,之後的事情在討論都不慢!GoGo Fighting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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